组成:
细水雾灭火装置由高压细水雾专用储水箱、细水雾灭火装置泵组单元(包括高压主泵、高压备泵、稳压泵、泵组单元控制柜、进水电磁阀、进水过滤器、调节水箱等)、补水系统、供水管网、细水雾灭火装置分区控制阀箱组、细水雾喷头、高压细水雾管道及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等组成。
细水雾灭火装置按照应用方式分为开式系统、闭式系统两种。
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流量:224L/min 额定压力:14Mpa
系统功率:40Kw 使用温度范围:4℃-50℃ 执行标准:GA1149-2014
主要部件技术参数:
高压九柱塞泵组:不锈钢,型号AP8016A,额定工作压力14MPa,单泵额定流量112L/min,
区控制阀:不锈钢,**工作压力16MPa,DV24V
安全阀:不锈钢,压力调节范围8MPa~14MPa,**允许通过流量120L/min。
泵组单元基础:高200mm水泥整板基础,尺寸见泵组技术文件
系统供水要求:两路独立市政供水不小于300L/min
系统排水要求:不小于200L/min
系统电源要求:两路独立双电源AC380V/
系统吊装设备:5T叉车或同等吊装能力吊装设备
1)泵组和区域阀组应在调试验收合格及消防验收完成后方可投入运行。
2)系统维修保养人员应根据细水雾规范和本手册的要求对细水雾灭火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完好工作状态。
3)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制订操作和维护规程,明确管理者职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4)关闭阀组或检测报警装置前,必须通知相关物业管理单位和消防控制中心,确定不会发出错误警报。
5)在关闭系统进行检修时,必须对其控制灭火区域进行人工巡检,直至检修完毕系统恢复使用。
6)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有故障发生请仔细检查排除故障,检查可能的起因及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