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细水雾灭火系统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书库、档案资料库,文物库等场所的可燃固体火灾;
2、液压站、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润滑油仓库。透平油仓库、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燃油直燃机房,油开关柜室等场所的可燃液体火灾:
3、燃气轮机房,燃气直燃机房等场所的可燃气体喷射火灾:
4、配电室、计算机房、数据处理机房、通讯机房、中央控制室、大型电缆室,电缆隧(廊)道、电缆竖井等场所的电气设备火灾:
5、引擎测试间、交通隧道等适用细水雾灭火的其他场所的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下列火灾:
1、存在遇水能发生反应并导致燃烧、爆咋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火灾。
2、存在遇水能产生剧烈沸溢性可燃液体的火灾:
3、存在遇水能产生可燃性气体的火灾:
主要特点:
1、优越的冷却和隔热能力,减少了火灾区域热量的传播。由于细水雾的阻隔热辐射作用,有效控制火灾蔓延, 有利于消防人员及早进入火场实施灭火:7、以水作为灭火剂,灭火成本低。